净空说:“从卫生条件上讲,现在的病毒太多了,如果佛在现代的话,也会鼓励大家吃蒜。几十年前我的一个同修吃了几个月的蒜,病就不药而愈了。”
评说:且看佛说:“阿难。一切众生,食甘故生,食毒故死。是诸众生求三摩提,当断世间五种辛菜(葱,蒜,韭,薤,兴蕖)。是五种辛,熟食发淫,生啖增恚。如是世界食辛之人,纵能宣说十二部经。十方天仙,嫌其臭秽,咸皆远离。诸饿鬼等,因彼食次,舐其唇吻。常与鬼住。福德日销。长无利益。是食辛人修三摩地,菩萨天仙,十方善神,不来守护。大力魔王得其方便,现作佛身,来为说法,非毁禁戒,赞淫怒痴。命终自为魔王眷属。受魔福尽,堕无间狱。阿难。修菩提者永断五辛。是则名为第一增进修行渐次。” ——《楞严经·卷八》
,由经文可知,净空这个魔王钦差唆使佛弟子吃蒜,是想让其发淫增恚,善神远离,常与鬼住,为魔王眷属,堕无间地狱。
净空说:“因此少量的大蒜,我决定不反对。譬如一个星期吃一次,吃个几片,为什么?作为预防。预防疾病,这是可以的。当然这种大蒜生吃是很难吃的,我们吃不习惯,非常难吃。当药吃,这吃了舒服吗?好吃吗?绝对不好吃。所以这些统统都叫开缘,我们一定要知道,不要死在戒条之下,一定要通达佛制定这个戒律真正的意义。”——《三皈五戒》1988/5/22台湾景美华藏图书馆
评说:净空坏乱佛陀正法的奇谈怪论叠出,实际上不难鉴别,这不,吃大蒜不是佛制戒律不许可,而是“我决定不反对”,这不是以教主身份自居是什么?好象信众不是皈依于佛,而是皈依于他;不是皈依于佛法、而是皈依于他自创的魔教。只要他说了“作为预防。预防疾病,”等之类的话,信众就可以放心大胆地“开缘”,就蒜可吃,酒可渴,鱼肉也可盛来饱口福,只要控制好次数和份量就行。没有开缘之缘也可随时开缘,把佛制戒律变异歪行,这就是净空的“不要死在戒条之下”的真实意义!
且看佛说::“(蒜)服己,七日不得卧僧床褥,上僧厕,入僧浴室、温室、讲室、食屋、受僧次请,乃至说法布萨,一切不得住;不应绕塔,若塔在露地者,得下风遥礼,至八日澡浴,浣衣,熏已得入众。”——《僧祗律》。
《涅槃经》云:“魔说经律从而信者,当知是辈为随魔教。”可惜的是净空的信徒们见邪不识邪,入魔不知魔,可叹,可悲!
净空说:“佛为什么要把酒列入重戒?酒醉了乱性,就会做错事;如果酒喝了不醉,不会出事情。往年李炳南老居士跟我们讲《礼记》,《礼记》早期注解的人是郑康成(郑玄)。郑玄的酒量好,古人常讲‘三百杯’,这个典故是从他而来的。他求学结业了,要离开老师,老师跟同学为他送行,每个人敬他一杯酒,他连喝了三百杯,连小小的礼节都不失。所以,李老师讲,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有郑康成这种酒量,就没有‘不饮酒’这一条戒了。因此,一定要晓得佛讲经的用意何在?佛制戒律的制意何在?然后才懂得如何持戒。而且每一条戒都有开遮持犯,都不是死呆板的,什么状况之下应如何做法,都是活活泼泼的。”——《学佛问答786问·401-500问》新加坡佛教居士林21-90-27
评说:先看佛在《大宝积经》上的开示:“大悲现神变,广为诸众生。于酒放逸者,示以无边过。”,“复有五法能为障碍,谓杀生不与取欲邪行妄语饮酒。”再看印光大师在《复庞契贞书》上的开示:“世间善人,尚不饮酒食肉。况为佛弟子,要教化众生,而自己尚不依教奉行,则不但不能令人生信,反令人退失信心,故饮酒食肉不可学。”净空用一个凡夫酒徒的事例来揣测“佛讲经的用意何在?佛制戒律的制意何在?”,来要求佛教“活活泼泼”,用邪见意识应用戒律的“开遮持犯”。净空如此背佛违祖,坏佛制律,非佛教法师。净空借佛教而扬名声,窃僧位而布邪说,实乃“净空教”邪教之教主!
净空说:“也有敬酒,我只喝一杯,所以很多人说净空法师破戒了。这是开缘,你要晓得有多少人因此而接受佛法,而且我没有叫他们准备酒给我喝……喝酒要守住原则,不能乱性,不能喝醉,譬如我喝酒有一斤的酒量,我只喝四两,决不会醉,所以佛有开缘。”——《阿难问事佛吉凶经》15-13-57
评说:别人能否接受佛法,是在净空喝不喝一杯吗?分明破戒,还要自圆其说。净空看看真正的佛弟子是怎么持戒的,“阿难。难提波罗陶师离酒.断酒。彼于饮酒净除其心。”——《中阿含王相应品鞞婆陵耆经第六》
戒酒就是一滴不喝,不在喝多喝少,醉与不醉。佛在《毗奈耶经》上说:“草尖露珠许酒亦切莫饮,倘若饮用,则彼非我声闻,我非彼本师也。”而净空的喝酒原则与佛的戒酒原则背道而驰:“也有敬酒,我只喝一杯,”、“譬如我喝酒有一斤的酒量,我只喝四两。”
我们从《楞严经·卷八》中的一段经文“云何正性,阿难,如是众生入三摩地,要先严持清净戒律,永断淫心,不餐酒肉。”可知,佛教导弟子们滴酒不沾,是要弟子们严持清净戒律以正性,不要障碍入三摩地,这远远超出了“不能乱性,不能喝醉。”这一老婆劝老公的低级范畴的。
净空说:“这五荤菜(大蒜、小蒜、葱、韭菜、兴蕖)吃了,会使生理起反应。生吃容易动肝火;熟吃容易产生贺尔蒙,引起性冲动,妨碍清净心,妨碍修定。不食的道理就在此。但是要吃到相当的分量,才会起作用。如果家里烧菜,作为香料来配菜,起不了作用。就跟酒一样,酒要喝醉了才起作用,要是喝一点点不醉的话,不起作用。所以,我们懂得佛制定戒条的真正用意,就知道如何受持,如何做。”——一九九五年八月于达拉斯侨教中心讲述之学佛答问
评说:且看佛说:“大慧菩萨问,酒肉葱韭蒜,佛言是不净,一切不听食。罗刹等食啖,非圣所食味,食者圣呵责,及恶名流布。愿佛分别说,食不食罪福。大慧汝谛听,我说食中过:酒肉葱韭蒜,是障圣道分。”——《楞伽经·卷第四》,“一切肉与葱,及诸韮蒜等,种种放逸酒,修行常远离。饮食生放逸,放逸生邪觉,从觉生贪欲,贪令心迷醉。迷醉长爱欲,生死不解脱。酒肉葱韮蒜,悉为障圣道,及违圣表相,是故不应食。”——《楞伽经》
宗舜法师针对净空上述言论说:“我们可以举净空法师开示中的一个例子,来看看什么叫于诸律中安置伪律。”并点评说:
“这里,净空法师的意思非常明确,吃五辛、喝酒犯戒与否,不看吃不吃、喝不喝,而是要看起不起作用——对于喝酒,就是喝醉与否。表面看来很有道理,但与戒律全然违背。限于时间,只谈酒戒这个最基本的戒。《优婆塞五戒相经》(求那跋摩译)中讲述了制戒因缘:莎伽陀长老神通能伏毒龙,而误饮酒后,醉倒地上。
‘佛言:“圣人饮酒尚如是失,何况俗凡夫如是过罪。若是过罪,皆由饮酒故。从今日,若言我是佛弟子者,不得饮酒。乃至小草头一滴,亦不得饮。”佛种种呵责饮酒过失已,告诸比丘优婆塞:“不得饮酒者,有二种:谷酒、木酒。木酒者,或用根、茎、叶、花、果,用种种子,诸药草杂作酒,酒色、酒香、酒味,饮能醉人,是名为酒。若优婆塞尝咽者,亦名为饮,犯罪。若饮谷酒,咽咽犯罪。若饮酢酒,随咽咽犯。若饮甜酒,随咽咽犯。若啖曲能醉者,随咽咽犯。若啖酒糟,随咽咽犯。若饮酒淀,随咽咽犯。若饮似酒色、酒香、酒味,能令人醉者,随咽咽犯。若但作酒色,无酒香、无酒味,不能醉人及余,饮皆不犯。”’
这里要注意的几点是:
第一:什么是酒?
据戒经,用各种原料制作,有酒的颜色、酒的香气、酒的味道,喝了后,能使人麻醉的,就是酒。饮能醉人,不是看能醉某人,而是能醉任何一人。否则,我们可以说:我的酒量好,这种酒我喝了不醉,所以这酒就不是酒。其他似酒(不是酒但象酒),能使人醉的,也算在酒中。所以麻醉品之戒同此。
第二:喝多少犯戒?
据戒经,标准是取一茎小草,用草尖在酒中沾一下的那一滴。等于或者大于那一滴,就算犯。
第三:如何结罪?
据戒经,每咽一口,即犯一次。所以叫随咽咽犯、咽咽犯罪。
第四:何者不犯?
据戒经,看起来象酒,但没有酒香、没有酒味,不能醉人等,喝了不犯。如做菜中加入酒作调料,如果烧熟后没有酒香酒味,也不能醉人,则不为犯。糯米酒(酒酿)煮熟符合上述条件,饮而不犯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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